兩個禮拜冇打日記, 一黎就黎D唔開心野.
話說有兩個好同事要走了, 仲要係被迫走的, 真係好過份好過份!!!
佢地做左十幾年啦, 安份守己又冇咩攻擊性, 咁都要迫人走, 搞X錯呀?!
做人唔aggressive係唔係死罪呢? 點解唔可以俾人平平穩穩咁過日子?
我天真到仲以為o個班女係好人(其實根本好少人我會覺得係壞人), 原來人不可以貌相係真既.
開始覺得我做左咁多年人都係懞盛盛, 如果我個post唔係比較特別少同人正面衝突, 可能我都死左好耐.
我又即管睇下佢地可以請咩人返黎, 先符合你地既要求, 因住有報應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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